根據《蕪湖(hu)自貿(mao)試驗區建(jian)設投(tou)資有限(xian)公(gong)司2023年(nian)公開招聘工(gong)作人員(yuan)公告》的規定,現將筆試(shi)成績及資格復審相關要求予(yu)以通知:
一、筆試成績(ji)
詳(xiang)見附件1。
二、資(zi)格復審
(一)資格(ge)復審人員名單
按筆試成(cheng)績從(cong)高分到低(di)分排序,按照1:3比例確認(ren)資格復(fu)審(shen)人員名(ming)單(dan)。入圍人員最后一名(ming)如(ru)有多名(ming)考生筆(bi)試成(cheng)績相同的,一并進入。
詳見附件2。
(二)資(zi)格復審時間
請考(kao)生于2023年(nian)9月21日(周四)上午9:00-11:30;下午14:00-17:00進行(xing)資(zi)格復審。未按時參加資(zi)格復審者視(shi)為(wei)自動放棄(qi)。
(三)資格(ge)復審地點(dian)
蕪湖市(shi)鏡(jing)湖區江城人力資本(ben)產(chan)業園11樓外企德科。
(四)資格復審(shen)材料
確定為參加面試的考生須進行(xing)資格復審,在規定的時間內(nei),攜帶本人有(you)效居民身份證、學歷證書等材(cai)料的原件及(ji)復印件各(ge)1份,同時攜帶(dai)報名表(biao)、教育(yu)部學信網(wang)下載打(da)印的《教育(yu)部學歷證書電子注(zhu)冊備案表(biao)》1份,202301崗位的考生(sheng)(sheng)還(huan)需攜帶(dai)(dai)中級會計及以(yi)上(shang)職稱證(zheng)書原件及復印(yin)件,獲得筆(bi)試(shi)加分(fen)資格(ge)的考生(sheng)(sheng)還(huan)需還(huan)需攜帶(dai)(dai)CPA證(zheng)書原件及復印(yin)件,到指(zhi)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(shen)。
凡與報(bao)考條件不(bu)(bu)符,不(bu)(bu)能提供規(gui)定(ding)證明(證件)材料(liao)或不(bu)(bu)在規(gui)定(ding)時(shi)間(jian)內(nei)接受(shou)資(zi)格復(fu)審的(de),取消其進(jin)入(ru)下一(yi)環節資(zi)格。出現入(ru)圍人員缺額的(de),在規(gui)定(ding)時(shi)間(jian)內(nei)等額遞補一(yi)次,遞補遇有多(duo)名(ming)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(de),一(yi)并進(jin)入(ru)。
三(san)、其他(ta)
咨詢電話:(請在(zai)工作日(ri)時間09:00-12:00,14:00-17:00撥打)。
附件1:筆試成績.xlsx
附件2:資格復審人員名單.xlsx
外企德(de)科人力資(zi)源服務安徽有限公司
2023年9月20日